1 試驗工作的計劃安排:
無論是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或者預防性試驗,都要事先安排好試驗計劃。試驗周期,項目和標準都要嚴格執行規程規定。
A 交接試驗計劃的安排:
一般情況下,將交接試驗安排在電氣設備安裝竣工后,既投運前進行。但有的交接試驗項目必須在安裝施工過程中進行。如運到現場的變壓器就需要測量與鐵心絕緣的個緊固件的絕緣電阻。
B 預防性試驗的計劃安排:
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嚴格按照《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規定的各類電氣設備的試驗周期安排試驗計劃。對有的電氣設備,根據運行狀況及歷次的試驗數據經過綜合分析判斷,按照具體需要,也可以在規程允許的范圍內縮短或延長試驗周期。
為了便于對歷年的試驗數據進行比較,通常將同一設備的預防性試驗盡量安排在相同的季節。接地電阻的測量要安排在土壤水分較少的時候。
2 絕緣試驗的總體要求
1)在進行與溫度和濕度有關的各種試驗時(如測量直流電阻。絕緣電阻,泄露電流,介質損失角),應同時測量被試品的溫度和周圍空氣的溫度和濕度。
被試品的溫度不應低于+5℃,戶外試驗應在良好的天氣進行,且空氣相對濕度一般不高于80﹪。對油侵式變壓器等沖油設備,應以被試品上層油溫作為測試溫度。
2)試驗順序:
先進行非破壞性試驗,最后進行破壞性試驗。如果非破壞性試驗未能通過,則不能進行破壞性試驗。對于沖油設備,只有在油試驗合格后方可進行破壞性試驗。
3)對試驗電壓極性的要求:進行直流高壓試驗時,應采用負極性接線。既負極加壓,正極接地。其目的是為了防止外絕緣的閃絡和易于發現絕緣受潮等缺陷。
4)當電力設備的額定電壓與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不同時,應根據下列原則確定試驗電壓:
a 當采用額定電壓較高的設備以加強絕緣時,應按照設備的額定電壓的試驗標準確定試驗電壓。
b 當采用額定電壓較高的設備作為代用設備時,應按照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確定其試驗電壓。
C 為滿足高海拔地區的要求而采用較高電壓等級的設備時,應在安裝地點按實際使用的的額定工作電壓確定其試驗電壓。
5)非標準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試驗電壓的確定:
對于非標準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當沒有規定其交流耐壓試驗電壓值時,可根據試驗規程中規定的相鄰電壓等級的同類設備按比例采用插入法算出試驗電壓。
110KV以下的電力設備,應按照規程進行耐壓試驗,有特殊規定的除外。50Hz的交流耐壓試驗,加至試驗電壓后的持續時間,凡無特殊說明者,均為1分鐘。
6)沖油設備靜止時間的規定:
沖油電力設備應在充滿合格油,并注意靜止一定時間待氣泡消除后方可進行。靜置時間按制造廠要求執行,制造廠無規定時,則應依據設備的額定電壓滿足以下要求:
500KV>72h
220KV及330KV>48h
110KV及以下>24h
7)連接在一起的多個電氣設備的絕緣試驗的規定:
在進行絕緣耐壓試驗時,除制造廠裝配的成套設備外,應盡量將連接在一起的各種設備分離開來單獨試驗。但同一試驗電壓的設備可以連接在一起進行試驗。為了便于現場試驗工作,已有單獨試驗記錄的若干不同試驗電壓的電力設備,在單獨試驗有困難時,也可以連在一起進行試驗,但試驗電壓應采用所連接設備中的最低試驗電壓。
8) 保證試驗質量,防止發生誤判斷
電氣試驗要保證試驗質量,必須做到:防止誤試驗,防止誤接線,防止誤判斷,試驗儀器必須定期效驗。
a:防止誤試驗就是要防止搞錯試驗項目和試驗標準執行錯誤。試驗人員必須了解被試品的技術要求和熟悉試驗標準的有關規定。
b防止誤接線就是要做到試驗接線正確。試驗人員必須熟練掌握試驗接線,并在一定程度上了解試驗方法的原理。同時要求有敬業精神。
c防止誤判斷就是要做到對試驗結果進行綜合分析,并作出正確判斷。這就要求試驗人員要做到試驗接線正確,試驗操作正確,試驗讀數正確,并具備一定的綜合分析判斷能力。
d定期效驗試驗儀器:要獲得真實的試驗數據,試驗所用儀器儀表必須要有足夠的精度,為此應定期對儀器儀表送到專業部門進行精確檢驗。
9) 現場試驗記錄及試驗報告
在進行電氣試驗時應由專人負責作好現場原始試驗記錄,其內容包括:
a試驗日期,天氣狀況,溫度,濕度。
b被試設備所屬單位,被試品名稱,型號,制造廠名稱,編號,出廠日期,主要技術數據。
c試驗種類,參加試驗人員,使用的儀器儀表名稱和型號。
d詳細地記錄試驗項目,測量數據,試驗過程中是否出現異常,有無缺陷存在,處理經過。
e注明試驗結果是否合格。
試驗結束后,應由專人整理出試驗報告,并由專人審閱,再經領導批準,蓋上試驗單位試驗專用章。試驗報告上應詳細列出試驗負責人,參加試驗人員,試驗報告編寫,審閱和批準人員的姓名。試驗報告除交付被試設備所屬單位收存外,試驗單位也應留檔備查,作為日后電氣設備安排大修小修時的參考依據。
10) 試驗時的人身和設備安全及與設備運行單位的配合:
電氣試驗時要接觸被試高壓電氣設備,因此試驗時必須注意人身和設備的安全。電氣設備停電試驗應完成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
在進行試驗時還應與運行單位負責人密切配合,試驗中發現問題及時告知負責人。對不合格的被試品應采取應急措施,不得將試驗不合格的被試品投入運行。